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各同学:
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下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秉着诚信、认真的态度,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并经评议获得受助资格。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准售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一年级新生除外)。
三、评选名额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今年我院共153个名额。
四、资助金额
3000元/人
五、申请和评审程序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请和评审程序如下:
1、符合国家助学金自助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个人申请。
2、由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其他情况进行评议,并将材料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
3、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班上报的材料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后,将初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处。
六、上交材料及时间
纸质版:
1、本通知文件(班级全部家庭经济困难生传阅后签名,一份;团支书打印即可)
电子版:
1、《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一份)(命名为xxx班国助初审名单表)(严格按照附件2填写);
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份)(命名为xx班国助汇总表);
3、志愿时长汇总表(附件3)(一份)(每班一份)
4、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可拍照)(每人一份。新生除外)
注:以上表格一定不能改变!!!
各班资料由团支书收齐后上交,
电子版:团支书将所有材料于10月13日晚22:00前发至扶困工作邮箱skypks2010@126.com. 纸质版资料于10月17日中午11:40-11:55上交到一教102。
七、附则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选:
1、凡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但累计两学年拖欠学费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2、凡拖欠上一学年学费,并承诺在该学年6月30日前还清所欠学费,却未按约定时间缴清所欠学费者,但家庭发生意外变故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拖欠一学年学费者除外。
提示:
① 此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十分重要且时间较赶,请各位同学注意是否满足条件,并按要求进行。
② 各团支书打印本文件,并将文件给班里全部家庭经济困难生传阅,且阅读后签名。谢谢配合!
班级:
签名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