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团支部:
按照中组部、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由各单位团组织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党员发展对象人选,以供党组织考察培养。现就此事通知如下:
一、必备条件
发展学生党员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其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是能否加入党组织的重要条件。作为一名重点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率先做到:品德为先,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以上;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必备条件主要包括:
(一)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二)已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
(三)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
(四)表现突出,具有先进性。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项(校级奖项,是指经学校党委、行政以公文形式颁布评选办法,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的各类奖项),参加市级以上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各类比赛活动(含与专业有关的比赛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体育比赛等),并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荣誉。
(五)由各团支部在优秀团员中推荐,每班1-2名。
二、工作要求
在“推优”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表现,并提出发展对象建议。
除一年级的团支部外,其他各团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开展推优工作,并填写《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推优情况登记表》,于2017年10月16日之前发送到邮箱:2722259706@qq.com。
附件: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推优情况登记表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团总支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