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费”让他泪洒黄昏时
——安庆受贿案的启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纪委、监察处
人们常说,最美不过夕阳红,因为它绚丽而不失厚重,热烈而不乏沉稳。然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正科级干部安庆却泪洒黄昏,痛悔一生。
安庆,男,1953年3月生,汉族,河南辉县人,大普文化,高级工程师,1970年5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至2007年3月先后任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试油修井项目部副经理、经理,工程技术与监督部副主任兼试油修井项目部主任,2008年12月因年龄原因免去所任职务。
一、案情简介
安庆在2002年至2007年任职期间,利用管理采购井口设备配件的职务之便,先后4次收受业务单位所送“感谢费”共计9万元。2010年6月23日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同年7月26日,经蜀南气矿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安庆留用察看二年处分。正应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箴言,代价不可谓不沉重。
二、原因分析
作为蜀南气矿唯一一名被聘任在正科级领导岗位的非党员领导干部,安庆本应十分珍惜组织、领导的信任和广大员工的期望,努力发挥其专业特长,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300亿战略大气区和一流天然气工业基地作出积极贡献,然而他却无视单位领导和员工的信任与期望,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放松学习,缺乏“免疫力”。安庆曾当过知青、钻井工人,因表现优秀被推荐到西南石油学院上学,毕业后一直在石油企业工作。他通过自身不断的学习和努力,从一名技术员成长为高级工程师,积累了较丰富的专业经验,为企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并于2001年底走上了领导岗位。但是,安庆走上领导岗位后,只是满足于业务熟练,而忽视了政治学习和思想上的进步。他把政治理论学习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放弃学习,经常借口工作忙不参加集体学习,对单位组织开展的警示教育也不重视。由于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教育,导致其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和责任,不能抵御社会上不良习气的诱惑,被金钱攻破了“防线”。
(二)心存侥幸,难逃法律制裁。安庆认为,自己收的这些钱,都是与长期合作的老板“一对一”、“面对面”的现金交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证据查找上十分困难,注定不会“翻船”;而且,每次与自己业务有关的选商、招标、合同谈判等都是按相关程序操作的,应该不会出任何问题;加之受当前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是“少数人”的影响,使其认为被司法机关查处的概率很小。在这些侥幸心理驱使下,他曾一次就“笑纳”一笔高达4万元的“感谢费”,从而踏上违法犯罪道路,最终被送上审判台。
(三)执迷不悟,泪洒黄昏之际。应该说,安庆的受贿问题是可以通过组织及早得到处理的。在他被司法机关查处前,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其问题略有所闻,曾主动找他谈话,并交待政策,要求他如实向组织说清,争取得到从宽处理。但他对组织的关心提醒置若罔闻;甚至在被检察机关传询前,纪委领导找他谈话,严肃要求其必须把自己的问题说清楚时,他仍坚称“我是清白的,是有人故意整我!”同时十分荒唐地要求组织恢复其名誉,并追究举报人责任。正是由于他执迷不悟,使其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组织给予宽大处理的机会,最终落入法网,自食其果,把悔恨之泪抛洒在即将退休的黄昏之际!
三、深刻启示
安庆参加工作40年,从一名普通的下乡知青和一线钻井工人,奋斗到正科级干部岗位,令许多有同样经历的人羡慕不已。然而,因其收受他人贿赂,触犯刑法,也给我们带来深刻的启示:
(一)必须筑牢“三道防线”,自觉廉洁从业。“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一个人的堕落,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开始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明辨是非和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似水,不遏则自溺。可见,高尚的思想道德是立身之本,是抵御各种诱惑和腐蚀的前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成分多元化,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和组织形态日益多样化,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必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才能帮助广大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御“私欲”膨胀、战胜“物欲”诱惑,经得起市场经济各种考验。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筑牢组织纪律防线。严明的纪律是我党制胜的法宝,是国有企业履行经济、政治、社会责任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政纪条规和《中国石油员工道德规范》等行为规范,做到自觉遵守,率先垂范。三是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法律法规防线。法律法规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当成为守法的模范。纵观安庆受贿案,就是因为没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邪路,自身悔,家人悲,组织痛。因此,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教育仍然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法,清清楚楚懂法,老老实实守法,自觉遵守党纪法规。
(二)必须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严格落实监督制度。一是要对在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强化干部管理。古人讲“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为防止滋生腐败,克服领导干部长期在重要岗位容易出现 “个人说了算”、“小团体”和“关系网”等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不良现象,在坚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同时,要加大执行重要岗位定期交流制度的力度,努力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二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责任。不仅要从认真落实廉洁从业承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洁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入手,强化责任制,还要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责任,加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业绩考核挂钩的力度,全面形成“一级管理一级,一级检查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三)必须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完善的市场诚信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杜绝一些不法商人不择手段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现象,要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要建立健全承包商、经销商信誉档案,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已经取得市场准入资质的,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要求其承诺参加与企业有关商务活动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不作出承诺或不认真履行承诺的,要坚决取消其市场准入资质;对有不良记录的承包商和经销商实施严格的禁入制度,从而净化生产经营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客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