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管理细则

作者: 时间:2023-11-19 点击数: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学习和综合训练阶段,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工作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领导下,实行院、系二级管理。院和系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检查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一)学院的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的规定,根据本院的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工作管理的实施细则。

  2.成立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尤其要做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3.组织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4.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及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处。

  5.组织做好毕业论文成果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专业的职责

  1.在学院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专业《毕业论文大纲》和《毕业论文指导书》,供学生参考。

  3.组织安排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4.以《毕业论文任务书》形式向学生下达工作任务。确定指导教师,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资料、实验条件、调研途径等。

  5.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定期组织教师汇报、讨论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把握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6.组织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7.做好毕业论文的工作总结及自评工作。


二、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一) 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需要在校外其它单位进行的毕业论文,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协助指导。

  3.指导教师负责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启发、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教书育人,以正确的治学态度与高尚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

  5.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出详细工作进程计划。

  6.指导教师除经常辅导、答疑和了解情况外,要定期按进展计划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每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人数以学院最新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人数为准,特殊情况需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

  8.指导教师要认真修改、审阅毕业论文成果,并写出指导教师评语。指导教师修改学生论文草稿时,要在文档中用不同颜色笔迹做出标识,容易识别且需要加以修改意见进行指正。指导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地反映学生日常工作表现、毕业论文质量及真实性、独立完成工作情况、创造性、答辩资格等方面特点及实际情况。如果指导教师审阅后的学生毕业论文成果中存在抄袭现象,则指导教师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培养自己工作规划、组织能力。每周至少将工作情况向导师汇报一次。

  2.根据毕业论文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对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以及毕业论文工作时间缺席达三分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答辩结束后,学生及时将全部毕业论文材料交学院存档,按学校对试卷等文档材料保管的年限要求进行妥善保存。

三、毕业论文答辩

  (一) 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领导

  毕业论文答辩是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全面考核。毕业论文成绩主要根据毕业论文成果质量、日常工作态度、答辩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定。

  1.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领导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其任务主要是审批院级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名单,指导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审批、公布毕业论文成绩。

  2.学院成立院级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下设副主任、秘书各1人。该委员会的任务是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3.学院成立答辩小组,一般由3-7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组长由各专业所在系的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担任,设副组长、秘书各1人。组长的任务是组织答辩小组完成本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秘书的任务是负责记录等工作。

  (二) 毕业论文遵循教考分离原则

  1.在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时,各答辩小组为每份毕业论文成果指定合适的评阅教师1名。评阅教师对该成果的完成质量、科学性、真实性等进行审阅,并在评阅教师评阅表相应项目给出等级情况及是否具有答辩资格的认定情况,报答辩小组。

  2.专业应根据本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特点,具体拟定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分标准》,该标准应分别体现论文的特点,注意项目权重的合理性,并保证在成绩评定时可以体现指导教师与其它考核教师的不同考核意见。

  (三)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程序

  1.在毕业论文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将毕业论文成果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将审阅后的毕业论文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转交给评阅教师审阅。

  2.答辩小组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并提交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

  3.答辩过程由答辩小组组长组织,每个学生均需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一般由学生自述、答辩小组提问、学生答辩、宣读指导教师评语等部分组成,答辩时间一般为每生10分钟。

  4.答辩小组依据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分标准》和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实际情况,按五级分制确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成绩评定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一般掌握优秀率不超过10%,优良率不超过80%。答辩小组还要对每个学生写出毕业论文评语,内容包括:①学生毕业论文的工作态度、思想品质、尊师守纪等方面的表现;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量和内容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论文中的特点和优缺点,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独立工作能力、创造性等;③答辩情况。评语应对应于毕业论文成绩。

  5.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40%);评阅教师评分(20%)和答辩委员会评分(40%)三部分组成。

  6.对答辩小组拟评定为优秀成绩的学生及各班毕业论文成绩得分排在最后的1名学生,由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二次答辩,并确定其最终毕业论文成绩。

  7.答辩小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论文成绩及相关材料上报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8、对于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和取消答辩资格的学生,经专业主任、院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可进行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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