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06 点击数: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班: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经学院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同学遵照执行。

    一、进度表:

流程

时间

内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1

3月6号

开始综合测评工作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

小组组长

2

3月6号

召开各班会议布置综合测评工作

李秋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

3

3月13号

院审

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

4

3月16号

递交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5

3月17号

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6

3月18号

递交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7

3月19号

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8

3月20号

递交综合测评成绩第三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9

3月21号

综合测评成绩第三次公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10

3月23号

评优申请表会议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

11

3月27号

递交评优申请表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12

3月29号

评优情况第一次公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13

3月31号

评优情况第二次公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14

4月2号

评优情况第三次公榜

李秋、组长、助辅、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

15

4月6号

递交测评及评优结果至学校

李秋

助辅

二、评分标准:

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和《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执行。

按学校要求,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在规则上有改动,提请遵照执行:

有关综合测评各单项同分排名的问题,学校决定采用中位数的办法,例如有9名同学的文体表现得分并列排在全班的最前面,他们的排名应该是“第五名”,而不是“第一名”,若出现两人并排第一名,他们的排名应为1.5名。

三、公榜地点:学院公示栏

四、四、意见反映途径及方法:

须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老师或学院领导反映

李秋:13570947986    

学院领导办公室:一教1101,电话:02038265349

五、文件传送要求及地址:

1、要求:班级审核工作必须严肃公正,在向学院传送每榜结果前,必须将该榜最后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各项目成绩及各项目加分或扣分的具体内容,如该榜成绩已由学院对外公布,原则上不允许对该榜结果再作修改,不要发送如“第×榜(修正版)”之类的文件,在发送前要打开文件认真检查核实,不错发文件,下一榜修改建议在学院网页下载前一榜表格来进行。

2、地址:

(1)  各榜综合测评成绩文件传送地址: gssky1101@163.com

(2)  各榜评优结果文件传送地址:   gssky1101@163.com

六、要求:

1、各班要根据进度按时完成,有意见的同学按时间及时反映,逾期反映者不予受理。

2、所有加分项目均要求以证书和相关证明为准,没有提供有效材料的不能给予加分。

3、各项数据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凡是符合条件申报奖学金的同学要求自己填写和递交《各类奖学金申报表》。不主动申请的同学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5、综合测评结束后要求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将综合测评的表格、各类证书复印件和《各类奖学金申报表》上交院办保存。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18年3月5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510665)  电话:020-36540569、38265770 邮箱:sky@gp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