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事务微课堂】基层就业解读系列之二——三支一扶

作者: 时间:2024-04-02 点击数:

“三支一扶”相信同学们对此都有所耳闻,那么“三支一扶”究竟是什么呢?“三支一扶”计划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省区市人事、 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施。其具体概念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地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发展,简称“三支一扶”。其主要是面向应届毕业生或广东省“择业期”范围内毕业生招聘,最低学历要求大专。“三支一扶”的服务期一般为2年,每年招录时间一般在4-5月。同学们可关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报名通知进行报名

为了更好开展“三支一扶”工作,广东省还颁布了补贴标准新政策。20193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提高参加“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福利。

1.招募规模:扩大至2000

2.补贴标准:全面提高生活、社保和其他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社保补贴由省财政发放每人每月588元和各地财政补足以3600元为基准的社保补贴余数;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此外,在岗服务满六个月,发放2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和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最终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对新聘任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上述计算,每人每月平均达4500元。

3.确保权益:各地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历来因“三支一扶”人员中途退出造成结余的专项经费,可用于在岗相关人员慰问、培训和购买意外险等。

除上述各项补贴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下述优惠政策:

1.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可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2.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相关毕业生。

3.报考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专列设岗以及其他优惠政策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相关毕业生。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选择自主创业,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6.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可准予落户。

7.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8.部分毕业生自愿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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