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毅,男,现我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1班学生,旷课5节;
陶海龙,男,现我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2班学生,旷课3节;
李金昕,男,现我院2018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班学生,旷课3节;
林泳君,女,现我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3班学生,旷课2节;
庾毅宏,男,现我院201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2班学生,旷课2节;
冯佛养,男,现我院2019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班学生,旷课2节;
邓露露,女,现我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2班学生,旷课1节;
苏 荣,男,现我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2班学生,旷课1节;
何千慧,女,现我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2班学生,旷课1节;
张博明,男,现我院201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2班学生,旷课1节;
翁剑波,男,现我院2019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班学生,旷课1节;
林锦东,男,现我院2019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班学生,旷课1节;
陈欢欢,女,现我院2019级应用统计学专业1班学生,旷课1节;
在我院第5-8周网络教学的课堂考勤抽查中,以上13名同学未办理请假手续。经研究,决定对魏毅、陶海龙、李金昕等13名同学旷课的情况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以上同学从中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严明纪律,全院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遵章守纪、奋发向上、努力学习的良好氛围。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