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各同学: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自强标兵奖学金对象为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自强标兵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生活俭朴。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成绩优秀(该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德、智、体各项成绩排列均须排在班级30%以前)。
4、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5、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和处分。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必须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 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8、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后,由有意愿申请并符合自强标兵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班级进行初步评选,向学院提交符合评审条件的同学名单,最后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共接到3份符合条件的申请,经讨论决定,拟推荐2017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班程利雯同学为自强标兵候选人。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向院办一教215反映,电话020-38265349或者发邮件至skyfkyjx@126.com反映情况。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