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各同学: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自强标兵奖学金对象为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自强标兵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生活俭朴;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成绩优秀(该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德、智、体各项成绩排列均需排在班级30%以前);
4、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
5、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和处分;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必须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8、学校备案的贫困生;
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后,学工办发通知给团支部书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有资格申请自强标兵奖学金,其中符合条件的同学为13人。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拟推荐2016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班刘秀婷同学为自强标兵候选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6日至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向院办一教215反映,电话020-36545708 或者发邮件至 skyfkyjx@126.com反映情况。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