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各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48号)的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2018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一) 我省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二) 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父亲或母亲为烈士(凭有关部门证明)。
(三) 父(母)身体残疾(有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身患重病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有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身患重病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有市、县医院诊断证明书),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困难家庭子女。
(四) 城镇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且已经民政部门认定,有街道办以上(含街道办)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文件,并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家庭的子女。
(五) 家庭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需提供县、区以上(含县、区)民政部门证明。
(六) 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导致的原因必须详尽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书)。
我院共收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7份,其中符合条件的同学为3人。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推荐2018信息与计算科学2班陈海金、潘巧妍,2018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3班陈绍展同学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专项资助候选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5日到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向院办1101反映,电话020-38265349或者发邮件至skyfkyjx@126.com反映情况。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