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 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班、各同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教育扶贫工作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公平”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体现共享发展理念,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启动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候选人推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大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 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推荐人数与评选要求

(一)推荐人数与要求

1.学院推荐人数:1人

2.推荐与相关要求

材料要求:

①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申报评审表(附件1;要求详细认真填写申请理由等内容)

②广东省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附件2)

③突出事迹(1000字)和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1份。

上述材料均需要同时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推荐材料。请各位团支书收集并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

【材料上交时间】

【电子版】个人文档以"本人名字+xx(评审表/突出事迹)";奖状照片以本人名字命名;并汇总于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班助梦扬帆")于4月7号晚10点前发送数科助学邮箱skypks2010@126.com。

【纸质版】奖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个人资料请用回形针夹好。于4月8号中午12:10-12:30上交,地点待定。

 

三、经费构成与组织形式

获得省厅批准的“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承担,省教育厅资助每名海外研学学生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学校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专项中支付。

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本科类),海外研学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获得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确保暑假能服从省厅时间安排参加活动。

本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参加研学项目学生费用由受委托国际交流服务机构核定金额后,省助学中心会下达相应资金拨付文件,再由各高校将对应金额资金转入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的账户,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发票到学校报销。获得学校推荐的学生,安排专人协助指导学生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签证的其他准备材料和规范报帐发票等相关事务。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2:广东省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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